山東:煤礦上級企業履職缺位被追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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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山東煤礦安全監察局在處罰煤礦違法違規行為的同時,倒查隱患問題責任,實現“關口前移”,對煤礦上級企業相關責任人進行問題追責。
袖手旁觀被罰款。今年1月17日,魯東監察分局在查處龍礦集團李樓煤礦1303綜放工作面帶壓開采未編制防治水設計違規行為時,發現龍礦集團相關業務部室牽頭組織了1303綜放面帶壓開采論證、審查等工作,但未督促落實編制工作面防治水設計,對該違規行為的存在負有責任,依法對龍礦集團防治水專業負責人張某某處1000元的行政罰款。 2月5日,魯東監察分局查處臨礦集團古城煤礦在暫扣安全生產許可證期間擅自組織生產的重大違法違規行為,同時對古城煤礦違法生產負有技術管理責任的上級企業臨礦集團公司技術部門負責人陳某某處1萬元行政罰款。
越俎代庖受牽連。按照《煤礦安全培訓規定》,對從事采煤、掘進、機電、運輸、通風、防治水等工作的班組長的安全培訓,應當由其所在煤礦的上一級煤企組織實施。3月17日,魯南監察分局在對山東王晁煤礦有限公司監察時發現,該礦2020年從事采煤、掘進、機電、運輸、通風、防治水等工作的班組長的安全培訓工作是由本礦組織的,違反了有關規定,依法給予其上級煤礦企業山東王晁煤電集團有限公司5萬元的行政處罰。
置若罔聞獲重懲。3月27日,魯南監察分局在對級索煤礦監察時發現,該礦在多處皮帶存在安全隱患的情況下仍然冒險組織生產,違反有關規定,對該礦實施行政處罰同時,追究其上級企業辰龍集團公司未嚴格落實煤監機構監察指令的行政責任,依法對辰龍集團給予警告,并處罰款貳2萬元的行政處罰;對辰龍集團公司主要負責人王某某、安全負責人王某某分別罰款2000元的行政處罰。
履職缺位被追責。3月8日,魯西監察分局在對兗州煤業股份有限公司濟三煤礦監察時發現,作為沖擊地壓礦井該礦部分巷道貫通地點未選擇低應力區,兗州煤業股份有限公司技術部和防沖辦未及時糾正,違反《山東省沖擊地壓防治》規定,依法給予兗州煤業股份有限公司技術部副部長張某某警告,罰款人民幣1000元的行政處罰。同時,對兗州煤業股份有限公司防沖監測平臺值班人員發現濟三煤礦沖擊地壓報警信息,沒有記錄出現預警后的處置進度,未對處置措施的規范性和合理性進行評估,違反有關安全生產管理規定,依法給予兗州煤業股份有限公司防沖辦監測運行科負責人桂某、防沖辦負責人王某分別罰款1000元的行政處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