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委省政府出臺《關于推進安全生產領域改革發展的實施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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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推進安全生產領域改革發展的意見》出臺后,河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我省《實施意見》制定出臺工作,趙克志書記、許勤省長等省領導多次對《實施意見》制定工作作出指示,提出要求。《實施意見》歷經多次研究修改后,省政府第113次常務會議和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31次會議審議并原則通過,于2017年8月31日正式印發實施。
《實施意見》圍繞解決安全生產體制機制改革發展等深層次問題,提出了加強和改進安全生產工作的一系列重大改革舉措和任務要求,是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全省安全生產工作的思想指南和行動綱領,對于推動安全生產體制機制改革、提升安全生產工作水平具有重大里程碑意義。《實施意見》共分八大項、三十六小項內容,分別列出總體要求、全面落實安全生產責任、改革安全生產工作體制機制、推進安全生產法制化進程、健全安全預防控制體系、強化安全基礎保障能力、嚴格安全生產監督問效、營造安全生產濃厚氛圍的具體要求。
《實施意見》的總體要求,明確了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提出到2020年,達到與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目標相適應的安全保障水平,與2015年末相比,億元國內生產總值生產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30%,工礦商貿就業人員十萬人生產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19%,煤礦百萬噸死亡率下降32%,營運車輛萬車死亡率下降6%。到2030年,全民安全文明素質全面提升,依法治安體系健全完善,安全生產保障能力顯著增強,企業主體責任得到全面落實,實現安全生產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實施意見》明確了我省安全生產領域改革發展的主要任務。首先明確了“五個指導原則”。一是堅持安全發展。二是堅持改革創新。三是堅持依法監管。四是堅持源頭防范。五是堅持系統治理。其次是具有“五個突出特點”。一是充分發揮黨委統攬全局作用,進一步突出“黨政同責”原則,完善“一崗雙責”工作機制。二是以習總書記“三個必須”要求為統領,謀劃安全生產全省共治大格局。三是改革完善政府安全監管機制,提升安全生產監管監察工作保障能力。四是突出關口前移、重心下移理念,努力設計重在預防的安全生產控制體系。五是抓住主要矛盾,找準突出問題,對重點行業領域安全生產工作提出規范性要求。
《實施意見》明確提出需要基層做好的具體工作。一是關于安全監管職責,各市、縣需要協調當地編委辦,以《河北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清單》為依據,制定明確各相關部門安全生產監管職責的清單,并納入“三定”方案。二是關于將安監部門作為政府工作部門和行政執法機構,《實施意見》規定“重點充實縣(市、區)安全監管執法隊伍,強化鄉鎮(街道)和各類功能區安全監管力量。”對此,各級要主動向本級黨委、政府匯報,切實將安全監管部門納入政府工作部門和行政執法機構,提出市、縣、鄉和各類功能區安全監管機構設置和人員配備的具體標準。三是關于監管執法裝備配備標準,《實施意見》規定,“明確安全監管執法裝備及現場執法和應急救援用車配備標準,保障監管執法需要。”對此,各級要加強與編辦、財政部門的溝通協調,明確提出配備的標準和數量。四是關于應急救援管理,《實施意見》規定,“扎實推進安全生產應急救援管理體制改革,強化行政管理職能,提高組織協調能力和現場救援時效。加強應急救援基地和隊伍建設,實行區域化應急救援資源共享。”為此,各級要明確應急救援管理體制改革的具體事項和措施,研究提出應急救援基地、指揮平臺和救援隊伍建設的總體規劃。五是關于加大安全生產考核權重,《實施意見》規定,“加大安全生產在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設等考核中的權重。”對此,各級要明確安全生產在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設等考核中的占分比例和獎懲形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