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創新推動安全生產協作組規范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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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堅持“部門指導、行業引領、典型示范、協作自律”的原則,創新研究制定《南通市安全生產協作組日常管理規范》(以下簡稱《管理規范》),全面規范安全生產協作組建設管理,帶動企業單位安全管理共同提升,為全市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發揮積極作用。
明確工作要求。要求各地結合實際細化制定本地區安全生產協作組相關規范,指導安全生產協作組科學組建、規范運行。充分發揮安全生產協作組先進企業示范帶頭作用,以“好帶差、大帶小、強帶弱”的理念,采用督導檢查、專家服務等方式,促進企業安全管理共同提升、區域安全質態共同發展。
規范組織建設。敦促各鄉鎮(街道、園區)指導企業自主籌建,按照地域相鄰、行業相近、業態相似原則對企業進行編組,督促安全生產協作組加強自我管理,建立成員單位準入、退出機制,規范履職行為。《管理規范》要求各協作組按照“五個有”(有機構、有牌子、有制度、有活動、有檔案)標準進行建設,同時對協作組名稱、架構以及職責進行了明確。
強化自律自治。《管理規范》細化了協作組清單:每季度至少組織開展一次主題活動;每半年組織一次安全專家服務活動,協作組成員單位每半年向組長單位報送一次工作開展情況,組長單位每半年向所在的鄉鎮(街道、園區)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報送一次工作開展情況,每年開展一次安全管理技術交流;每年以協作組名義組織一次重點領域環節應急演練;每年底進行一次年度總結表彰。
堅持獎懲并舉。各地結合實際制定本地區《安全生產協作組考評實施細則》,每季度對協作組運行情況開展監督指導,每年進行考核評比,對運行質量較差的安全生產協作組,要采取重點監管、約談提醒、取消相關評先評優資格等制約措施,倒逼協作組全體成員單位規范履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