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安全監管局全面完成環保督察整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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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來,上海市安全監管局根據中央環保督察組有關要求和本市的統一部署,會同市環保局全面落實《上海市貫徹落實中央環保督察反饋意見整改方案》第15.1項確定的各項任務,協調各方力量,狠抓整改推進,取得明顯成效。截至9月10日,全市73家危險化學品倉儲企業全部按期完成督察整改任務。其中,《上海市貫徹落實中央環保督察反饋意見整改方案》第15.1項認定的未經環評審批32家、未經環保竣工驗收7家企業已全部完成環評審批及驗收或完成環境影響后評價,58家環境應急預案未在環境保護部門備案的企業中,38家已完成備案,20家停止危險化學品倉儲經營。重點抓了以下工作:
一是在危險化學品倉儲企業定置管理安全評估中,將企業未經環評審批、未經環保竣工驗收、環境應急預案未在環境保護部門備案的情況作為否決項,由評估機構出具安全評估不予通過意見書。同時,嚴格落實國務院辦公廳《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重點工作部門分工方案》第四十九條規定,對企業未通過環評審查的倉儲建設項目,一律不予安全許可。二是結合安全生產大檢查等工作,對有關區危險化學品倉儲企業的關停和環保手續補辦情況進行現場實地檢查;對浦東、寶山、普陀、嘉定、青浦和閔行等6個區的50家企業整改工作推進情況進行了重點核查;積極參加市整改辦組織的對浦東、普陀、寶山、奉賢、金山等區的危險化學品倉儲企業整改情況聯合督查。三是會同相關區認真組織有關企業做好關停和危險化學品轉運工作;充分利用安全監管和檢查等時機,督促企業抓好安全穩定工作。四是進一步落實屬地政府責任,向11個相關區政府發函,要求及時報送整改情況,并下發《環保整改工作任務書》和《整改銷項報告書》,要求任務書由分管區長簽收,銷項報告書由區長簽發;推動有關區積極配合環保部門做好倉儲企業環評手續補辦工作,確保危險化學品倉儲企業環保督察整改工作保質保量按時完成任務。
下一步,市安全監管局將會同市環保局繼續督導相關區抓好危險化學品倉儲企業關閉的后續工作,收回相關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和有關材料。與相關部門加強信息溝通,加大對危險化學品倉儲企業的環境監管力度,督促企業開展環境風險評估和隱患排查整改,落實環境安全主體責任,并按照《上海市實施〈企業事業單位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試行)〉》開展企事業單位環境應急預案備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