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理順監管體制 破解職能交叉及存在監管漏洞、薄弱環節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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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印發《關于推進安全生產領域改革發展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著力理順安全生產監管體制,破解職能交叉及存在監管漏洞、薄弱環節等問題。
一是針對當前安委會辦公室工作任務繁重的實際,提出了強化各級安委會辦公室工作職能,健全和完善領導班子、干部隊伍建設;負有安全生產監管職責和行業安全生產管理責任的部門,要配備專業監管人員;重點行業領域和安全監管任務重的部門,應當設立或明確監管機構,依法承擔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同時,在中央改革意見要求堅持管安全生產必須管職業健康,建立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一體化的監管執法體制的基礎上,提出強化職業健康機構的職能職責,配齊配強職業健康監管人員。
二是改革重點行業領域安全監管監察體制,做好國家煤礦安全監察機構移交的煤礦安全生產行政許可事項的承接工作;按照“國家監察、地方監管、企業負責”的原則,嚴格煤礦安全監管監察工作責任;加強非煤礦山行業管理和安全監管責任落實。
三是完善地方監管執法體制,將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作為政府工作部門和行政執法機構。提出加強各級安全監管部門領導班子和業務能力建設。《實施意見》重點對強化鄉鎮(街道)監管力量提出要求,要求鄉鎮(街道)要明確負責安全監管的機構,配備相應的監管人員和裝備。在行政村(社區)配備檢查員(信息員),作為監管力量的延伸和補充,安全生產基層薄弱、最后一公里的問題將得到有效解決。在開發區等功能區方面,《實施意見》要求國家級、省級各類功能區以及所有化工園區(集中區),要明確安全監管機構,配備專職人員;其他各類功能區,應明確負責安全監管的機構,配備監管人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