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安全監管局積極推動本市規模以下商場超市和餐飲單位行業安全管理職責難題取得關鍵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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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商務委印發了《關于加強全市餐飲行業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意見的通知》(京商務安字〔2017〕31號)和《關于進一步加強商業零售經營單位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意見的通知》(京商務安字〔2017〕32號)。兩個文件的印發實施,標志著市區商務部門對本市商場超市和餐飲經營單位實施行業安全生產管理的職責進一步明確強化,意味著本市規模以下商場超市和餐飲單位行業安全管理職責難題取得關鍵突破。 多年以來,本市規模以下商場超市和餐飲經營單位的行業安全管理職責一直沒有真正鑿實落地。由于行業安全管理職責缺失,一定程度上導致規模以下商場超市和餐飲經營單位事故多發易發,成為了影響城市安全運行的一大痼疾頑癥。去年以來,按照局領導的具體指示要求,市安全建管局堅持以市有關部門綜合考核為牽動,以國務院安委會督查考核為契機,以日常動態協調指導為依托,以局微信公眾號宣傳為載體,堅持“明責”、“履責”兩手抓,融合推動該難題得到突破性解決。 隨著市商務委兩個文件的印發實施,市區商務部門對全市商場超市和餐飲單位全行業的安全管理層次格局進一步清晰。在現有市政府規章文件體系下,市區商務部門依據《北京市商業零售經營單位安全生產規定》(176號令)和《北京市餐飲經營單位安全生產規定》(177號令)規定,對建筑面積在1000平方米以上或者地下建筑面積在500平方米以上的商業零售經營單位和500平方米以上的餐飲經營單位實施行業安全監管。同時,對規模以下的商業零售和餐飲經營單位實施行業安全管理。 兩個文件對進一步強化全市商場超市和餐飲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和市區商務部門加強行業安全管理提出了具體要求。 下一步,市安全監管局將積極督促指導市商務委加強文件精神的宣貫解讀和市區商務部門上下聯動融合。同時,將充分利用市有關部門年終總結大會和全市安全生產綜合監管工作會議等契機,向各區安監局加大有關職責文件的宣傳解讀和指導力度,扎實推動規模以下商場超市和餐飲單位行業安全管理職責真正落地落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