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黃岡:創新制度機制壓實企業主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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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來,黃岡市在全省率先出臺了《關于推進安全生產領域改革發展的實施意見》,實施意見著眼打基礎、管長遠,突出制度建設,壓實了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一是建立了企業落實主體責任雙向監督制度。規定企業負責人定期向安監部門和職代會述職,行業主管部門定期同企業負責人進行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談話提醒和警示約談。今年以來,該市安監、交通運輸、住建、商務等部門對全市503家企業法人代表進行了談話提醒,對重大隱患整改不力、重點工作進度滯緩的13家企業和部門負責人進行了約談,督促其履行主體責任,做到“五個到位”;對全市規模以上工業企業、限上商貿企業、高危行業企業、有生產安全事故記錄企業等1823家企業主要負責人,開展安全隱患自查自改、落實企業主體責任談話提醒活動。二是實行企業全員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按照“一崗雙責”要求,督促企業建立全員安全生產責任清單,加強監督考核,嚴格追責問責。市安監局將安全生產和職業衛生法律法規規定的企業責任、違法后果、處罰依據進行梳理,印制了《企業25項安全生產法定責任后果告知書》、《企業18項職業衛生法定責任后果告知書》和《企業主要負責人9項法定責任后果告知書》,在全市規模以上企業廣泛張貼,增強了企業履行安全生產和職業衛生法定職責的自覺性。三是實行安全員制度。市“兩辦”印發了《關于全面推行安全員制度的意見》,要求全市各級機關、人民團體、企(事)業單位均應配備專兼職安全員,明確安全員職責和配備標準,將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延伸到各行各業各單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