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切實加強工程建設全過程安全質量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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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6日,安徽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下發《關于進一步加強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切實加強工程建設全過程安全質量管理。《通知》指出,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等有關方面認真貫徹執行《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和《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切實提高質量安全意識,強化質量安全管理,確保工程質量安全。
一是建設單位要全面負起管理職責。建設單位是項目實施管理總牽頭單位,要根據事前確定的設計、施工方案,組織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加強質量安全管理,要定期和不定期地對勘察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和監理單位落實質量安全責任情況進行檢查,確保工程質量安全。
二是加強設計服務,降低工程風險。設計單位要加強項目實施過程中的現場服務,了解現場施工情況,對施工單位發現的設計錯誤、遺漏或對設計文件的疑問,要及時予以解決,同時對涉及施工安全的重點部位和環節提出防范生產安全事故的指導意見。
三是加強施工管理,切實保障工程質量安全。施工單位要按照設計圖紙和技術標準進行施工,嚴格執行有關質量安全的要求,認真落實設計文件中提出的防范生產安全事故的指導意見,對列入建設工程概算的質量安全生產費用,不得挪作他用;要加強對施工風險點的監測管理,根據標準規程,科學編制監控量測方案,合理布置監測點。
四是加強工程監理,減少質量安全隱患。監理單位應認真審查施工組織設計中的質量安全技術措施,確保施工方案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要發揮現場監理作用,確保施工的關鍵部位、關鍵環節、關鍵工序監理到位。落實安全監理巡查責任,履行對重大安全隱患和事故的督促整改和報告責任。
五是強化竣工驗收質量管理。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技術標準開展竣工驗收工作,將工程質量作為工程竣工驗收的重要內容。工程質量達到規定要求的,方可通過竣工驗收;工程質量未達到要求的,要及時采取補救措施,直至符合工程相關質量驗收標準后,方可交付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