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晉城監察分局明確煤礦職業健康監察責任開展職業健康執法年活動
來源:國家安全監管總局政府網站次瀏覽
近日,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印發通知,2018年在全國開展職業健康執法年活動。根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國家煤礦安監局的部署,職業健康執法年以推動企業落實職業病危害防治主體責任為核心,大力加強職業健康執法工作,依法查處各類職業健康嚴重違法行為,曝光一批典型違法案例,懲戒一批職業健康失信企業,進一步提高職業健康執法的規范性、嚴肅性和權威性。
3月5日,中國傳統節日元宵節剛剛過去,全國“兩會”正在召開,晉城監察分局專門組織會議,研究部署職業健康監察執法問題,會議認為:近年來,職業健康監察工作取得積極進展。但是,職業病防治形勢依然十分嚴峻,一些企業職業病危害防治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職業病發病率高、職業健康監察執法不嚴等問題仍然突出。
在開展職業健康執法年活動中,對煤礦的執法主要按照《煤礦作業場所職業病危害防治規定》要求進行,并著力查處以下違法行為:作業現場職業病危害因素濃度(強度)嚴重超標但未采取有效工程或個體防護措施的;作業現場職業病危害因素濃度(強度)嚴重超標,但未進行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的;未對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進行定期檢測的;未按規定組織勞動者進行職業健康檢查的。
對于未依法開展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職業健康檢查的違法行為,在責令限期改正的同時要視情節輕重并處相應罰款;對未依法開展職業病危害因素定期檢測、職業病危害因素濃度(強度)超標等違法行為,要責令限期整改。對于沒有按照要求限期完成整改的企業,該處罰的要處罰,該停產的要停產,該納入“黑名單”的要納入“黑名單”管理,對工藝落后、危害嚴重、整改無望的企業,要依法提請有關人民政府予以關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