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安監局進一步加強安全評價與安全生產檢測檢驗機構安全監管工作
anquanyue.org.cn時間:2018/3/15 8:18:04
來源:國家安全監管總局政府網站次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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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安全評價機構管理規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22號),3月8日,重慶市安監局下發《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評價與安全生產檢測檢驗機構監管工作的通知》(渝安監發〔2018〕1號)通知。要求各區縣(自治縣)安監局加強本行政區域內從業的安全評價與安全生產檢測檢驗機構的日常監督管理工作。
一是本市和市外甲級機構開展安全評價、檢測檢驗活動時,要提前5個工作日按照服務項目審批監管權限,書面告知項目所在地安監局,接受監督檢查。
二是各機構從事安全評價、檢測檢驗活動,要嚴格依照國家法律、法規、規章、標準等規定。
三是科學、公正、合法、自主地開展安全評價活動。
四是如實的反映所評價的安全事項,對作出的安全評價結果負責,并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