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部署開展工貿行業2018年粉塵防爆專項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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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加強工貿行業粉塵防爆工作,嚴防發生粉塵爆炸事故發生,近日,省政府安委會辦公室印發了《全省工貿行業2018年粉塵防爆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確定全省繼續深入開展粉塵防爆專項整治行動,深入排查治理粉塵爆炸事故隱患,建立雙重預防長效機制,加大整治力度,徹底消除工貿行業作業場所10人及以上粉塵涉爆企業各類重大事故隱患,有效防范和遏制較大以上事故發生。
一、整治范圍、重點:全省粉塵作業場所30人及以上金屬制品加工、木(紙)制品和糧食飼料等農副產品加工粉塵企業的安全專項整治。
二、整治主要內容。(一)基礎管理:企業對粉塵爆炸危險場所風險辨識、評估和風險管控措施的制定及落實情況;定期開展粉塵防爆專項檢查,檢查記錄臺帳及落實閉環管理情況。企業粉塵防爆安全生產責任制度,粉塵防爆專項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等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的落實情況。企業應急預案、現場處置方案的制定及應急演練情況;企業粉塵爆炸危險場所安全警示標志標識及防火標志設置情況。
(二)現場管理:按照《工貿行業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2017版)》,全面整治四個方面十項重大事故隱患。主要包括,建構筑物:粉塵爆炸危險場所設置在非框架結構的多層建構筑物內或與居民區、員工宿舍、會議室等人員密集場所安全距離不足。除塵系統:可燃性粉塵與可燃氣體等易加劇爆炸危險的介質共用一套除塵系統,不同防火分區的除塵系統互聯互通;干式除塵系統未規范采用泄爆、隔爆、惰化、抑爆等任一種控爆措施;除塵系統采用正壓吹送粉塵,且未采取可靠的防范點燃源的措施;除塵系統采用粉塵沉降室除塵,或者采用干式巷道式構筑物作為除塵風道;鋁鎂等金屬粉塵及木質粉塵的干式除塵系統未規范設置鎖氣卸灰裝置。防火措施:粉塵爆炸危險場所的20區未使用防爆電氣設備設施;在粉碎、研磨、造粒等易于產生機械點火源的工藝設備前,未按規范設置去除鐵、石等異物的裝置;木制品加工企業,與砂光機連接的風管未規范設置火花探測報警裝置。粉塵清掃:未制定粉塵清掃制度,作業現場積塵未及時規范清理。
三、整治步驟及方式。由各級人民政府安委會負責組織,采取企業自查,市縣執法檢查,市際交叉核驗的方式進行。(一)企業自查(3-5月)。各粉塵涉爆企業認真開展自查自糾,重點排查建構筑物、除塵系統、防火措施、粉塵清掃四個方面的十項重大事故隱患,建立隱患臺賬和整改清單,逐項制定落實整治措施。(二)核查摸底。在企業自查和省前期異地執法檢查基礎上,各市、縣(市、區)要全面查漏補缺,進一步核實粉塵涉爆企業尤其是粉塵作業場所30人及以上(涉粉塵作業人數指:可能受到粉塵爆炸傷害的最多作業人數。主要區域包括:存在粉塵爆炸危險的生產車間,除塵管道通過的建構筑物,與爆炸危險場所毗鄰且未設置隔離設施的區域)的企業底數,督促問題企業整改到位,做到“一地一冊、一企一表、一隱患一措施”。(三)執法檢查(6-9月)。在企業自查自糾和調查摸底基礎上,各市、縣(市、區)結合企業上報的粉塵防爆安全管理臺賬,按照《粉塵涉爆企業執法檢查表》,加大安全執法檢查力度,嚴厲查處企業違法違規行為,監督企業落實粉塵防爆各項要求。(四)交叉核驗(10月)。各市聘請專家組成核驗組,按照《市際交互核驗任務安排表》開展交互核驗。原則上,每組每個地區檢查2個以上縣(市、區),企業數量不少于10家。省安委辦將適時成立督導組,對各地區粉塵防爆專項整治工作進行抽查和核驗,對企業底數不清、臺賬不健全、工作落實不到位的地區,將采取通報、約談等方式督促整改。
通知還要求,要強化教育培訓,通過召開專題講座、集中培訓等方式,切實提高基層安全監管人員粉塵防爆安全監管業務能力,保障監管人員的執法效能;利用微信、網站、報紙、電視等各種媒體,擴大粉塵防爆安全宣傳途徑和范圍,普及粉塵防爆安全常識,防范遏制粉塵爆炸事故。要嚴格執法處置,對問題突出的企業,在頂格處罰的基礎上,還要進行通報、曝光,提高涉事企業違法違規的社會和經濟成本,形成強大的執法威懾力,通過強力執法檢查,推動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對涉及《工貿行業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判定標準(2017版)》十項重大事故隱患,要嚴格按照《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依法進行頂格處罰,并督促企業整改到位;對不落實工貿行業粉塵防爆工作要求、導致發生事故的,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人的刑事責任。對整改無望或不能完成整改的,要提請地方人民政府堅決依法予以關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