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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推薦評選2019年全國“安全生產月”
和“安全生產萬里行”活動先進單位和
優秀組織單位的通知
安組委辦〔2019〕7號
各有關單位:
今年“安全生產月”活動期間,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和單位按照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應急管理部統一部署,以危險化學品安全為重點,緊扣“防風險、除隱患、遏事故”主題,深入基層一線、深入社會公眾,廣泛開展了安全生產大講堂、安全生產公眾開放日、安全宣傳咨詢日、安全警示教育、科普宣傳、應急演練和安全生產萬里行等一系列線上線下安全宣傳教育活動,在全社會樹牢了安全發展理念,增強了全民安全意識,對提升全社會應對各類生產安全事故的能力、推動安全生產各項工作落實起到了積極地推動作用。
為進一步選樹典型、鼓舞干勁,推動“安全生產月”和“安全生產萬里行”活動持續、深入開展,決定繼續評選2019年全國“安全生產月”和“安全生產萬里行”活動先進單位和優秀組織單位。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推薦先進單位
(一)推薦范圍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國務院安委會成員單位的有關部門和機構(不含省級應急管理部門),中央企業的下屬單位,市、縣應急管理部門及其它有關部門,地方企業。
(二)推薦名額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按照分配名額推薦(附件1),國務院安委會成員單位和中央企業各推薦1家。
(三)推薦條件
按照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要求開展“安全生產月”和“安全生產萬里行”各項活動,活動突出重點,貼近群眾,彰顯特色,有聲勢見實效;積極參加危化品及全民應急安全知識競賽等全國“安全生產月”活動組委會辦公室組織的活動,表現出色,成績優異;發生重大及以上事故的,不得推薦為先進單位。
(四)推薦程序
1.初審: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國務院安委會成員單位、中央企業“安全生產月”活動組織機構嚴格依據推薦條件,在本轄區、本系統內擇優推薦,按名額報送全國“安全生產月”活動組委會辦公室。
2.復審:依據推薦條件,全國“安全生產月”活動組委會辦公室會同有關司局對各單位推薦對象的材料進行復審,評選出先進單位,公示并報經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審定后公布。
(五)材料報送
請各單位于2019年8月25日前報送以下材料紙質版和電子版:
1.《全國“安全生產月”和“安全生產萬里行”活動先進單位推薦表》(附件2);
2.推薦先進單位的“安全生產月”和“安全生產萬里行”活動開展情況報告,內容要簡明扼要、突出亮點;
3.推薦先進單位的《“安全生產月”和“安全生產萬里行”活動情況統計表》,請在全國“安全生產月”活動官網(www.changdahengjia.net)下載。
二、評選優秀組織單位
(一)評選范圍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應急管理部門、國務院安委會有關成員單位、有關中央企業集團總部。
(二)評選條件
領導重視,組織有序,部署指導有力,能協調地方安委會各成員單位聯合開展活動,示范引領作用強;能在做好“安全生產月”和“安全生產萬里行”規定動作基礎上,積極謀劃、主動作為,創新開展富有地域和行業特色的宣教活動,成效顯著;支持配合全國“安全生產月”活動組委會辦公室開展工作,報送“安全生產月”相關材料高質高效,積極發動本地區和單位參與危化品及全民應急安全知識競賽,排名前列;發生特別重大事故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發生重大及以上事故的中央企業實行“一票否決”。
(三)評選程序
全國“安全生產月”活動組委會辦公室會同有關司局,根據評選條件、各單位“安全生產月”總結材料、《“安全生產月”和“安全生產萬里行”活動情況統計表》和調研情況,擬定優秀組織單位,公示并報經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審定后公布。
三、聯系方式
聯系人及電話:田靜、岳勇華,010—64463407、64463619。
郵寄地址:北京市東城區和平里興化東里9號樓應急管理部宣教中心 (郵編:100013)
電子郵箱:anquanyue@qq.com
附件:
2、全國“安全生產月”和“安全生產萬里行”活動先進單位推薦表
全國安全生產月活動組委會辦公室
2019年7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