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宣傳教育中心次瀏覽
關于推薦評選2016年全國“安全生產月”
活動先進單位和好新聞作品的通知
安組委辦〔2016〕9號
各有關單位:
2016年“安全生產月”活動期間,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和單位按照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的統一部署,以黨中央、國務院和習近平總書記等中央領導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為指引,圍繞“強化安全發展觀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質”主題,集中開展了一系列形式多樣、內容豐富的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營造了安全生產濃厚氛圍,切實推動了安全生產重點工作落實。
按照《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于開展2016年全國“安全生產月”和“安全生產萬里行”活動的通知》(安委辦〔2016〕 號1號)要求和部署,為總結經驗、交流做法、樹立典型,推動“安全生產月”活動持續、深入發展,全國安全生產月活動組委會辦公室決定開展2016年全國“安全生產月”活動先進單位和好新聞作品推薦評選。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推薦評選先進單位
(一)參與對象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安全生產月活動組織機構,國務院有關部門安全監管機構,有關中央企業。
(二)推薦對象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務院部委的有關部門和機構(不含省級安全監管局),中央企業及所屬單位,市、縣安全監管機構及有關部門,地方企業。
名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按照分配名額推薦(附件1),國務院部委推薦1家、中央企業推薦1家。
(三)評選辦法及結果運用
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務院部委、中央企業安全生產月活動組織機構依據《全國“安全生產月”活動考核實施辦法》(安組委〔2015〕1號)和《2016年全國“安全生產月”和“安全生產萬里行”活動考核評分表》要求,在本轄區、本系統內進行擇優評比,按照分配名額報全國安全生產月活動組委會辦公室審定后,推薦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通報表揚。
(四)材料報送
請各單位于2016年8月5日前通過郵寄或電子郵件方式報送《全國“安全生產月”活動先進單位推薦表》(附件2)及相關證明材料,務必標明先進單位順序。
二、推薦評選好新聞作品
(一)參與對象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安全生產月活動組織機構,中央有關新聞單位及媒體,有關中央企業。
(二)參評作品要求
參評作品圍繞“強化安全發展觀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質”主題,堅持“三貼近”(貼近實際、貼近生活、貼近群眾)、“三面向”(面向基層、面向企業、面向職工),宣傳安全生產重大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宣傳安全生產基層工作的新成績、新情況、新事跡,客觀反映各地區、各行業(領域)安全生產工作的經驗和問題。新聞要素完整,觀點正確,視角新穎,調查深入,語言生動,感染力強,傳播力廣,具有較好的宣傳和輿論引導作用。
參評作品應是2016年“安全生產月”和“安全生產萬里行”活動期間,在各級報刊、廣播、電視等傳統媒體和對外公開的網站、手機報、微博、微信等新興媒體上刊播的有關安全生產內容的新聞作品。省級、中央企業總部安全生產月活動組織機構選送作品不超過5件,中央有關新聞單位和媒體選送作品不超過3件。
(三)作品報送
請各單位于2016年9月30日前通過郵寄或電子郵件方式報送新聞作品及《全國“安全生產月”和“安全生產萬里行”好新聞作品推薦表》(附件3)。
三、聯系方式
聯系人及電話:田靜、孟媛,010-64463407、64463422。
郵寄地址:北京市東城區和平里興化東里9號樓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宣教中心 (郵編:100013)
電子郵箱:anquanyue@qq.com
附件:1.各省(區、市)推薦先進單位名額分配表
3.全國“安全生產月”和“安全生產萬里行”活動好新聞作品推薦表
全國安全生產月活動組委會辦公室
2016年6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