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煤礦安監局對延安市煤礦安全監管工作開展監督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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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7日至18日,陜西煤礦安監局黨組成員、總工程師樊西洋帶領執法監督處、監察二處、救援中心及銅川監察分局相關人員,按照國家安監總局《關于切實加強對地方政府煤礦安全監管工作監督檢查的意見》要求,對延安市煤礦安全監管工作進行了監督檢查。
檢查組按照表格檢查法,采取查看資料、交流座談等方式從六個大的方面對地方煤礦安全監管工作進行了認真檢查。一是貫徹落實國家煤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情況;二是煤礦整頓關閉工作情況;三是煤礦安全監管工作情況;四是煤礦安全生產整治、隱患整改及復查情況;五是煤礦事故責任人的責任追究落實情況;六是市政府對陜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落實煤礦安全屬地監管責任的通知》(陜政辦函〔2017〕80號)文件的落實情況。《陜西省煤炭生產安全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停產停建等類型煤礦安全體檢專項工作方案》要求的市級煤礦安全體檢組體檢工作開展情況。
檢查組肯定了2017年今年前三季度延安市政府在煤礦安全監管方面做的大量工作和取得的良好效果,也指出存在的問題和不足:一是市煤炭局及所屬各縣煤礦安全監管部門專業技術人員嚴重不足、技術裝備和執法車輛配備不足;二是礦區救援力量不足,應急救援隊伍裝備落后、隊員老化、訓練不足;三是部門區(縣)煤礦火工品供給量未經煤礦安全監管部門審核;四是舉報事故較多,非法生產情況依然存在,執法力度不足。五是沒有獨立主動的開展對省屬煤礦企業的屬地監管工作,只是通過參加省煤炭局組合的煤礦“安全體檢”活動對屬地煤礦進行檢查。
檢查組提出如下建議:一要認真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推進安全生產領域改革發展的意見》和《關于加強市縣煤礦安全監管隊伍建設的通知》(陜煤局發〔2017〕10號)文件精神,進一步落實市委、市政府和煤礦安全監管部門的安全責任,確保煤礦安全監管部門的獨立性和行政執法資格,配備與煤礦安全監管行政執法和煤礦安全行政許可相適應的專業人員和執法裝備,確保煤礦安全監管工作落到實處。二要加強市及區縣礦山救援力量和能力建設,督促礦井兼職救護隊建設,落實救援人員、場地、裝備等,做好應急演練,確保隊伍的救援能力滿足需要。三要盡快建立煤礦安全監管部門審核火工品用量,公安部門按量審批供給機制。四要加大執法力度,嚴厲打擊超整合區域、超設計范圍組織生產。五要加強監管執法隊伍建設,不斷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