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安全監管局加強金屬冶煉企業主要負責人及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培訓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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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上海市安全監管局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的有關規定,采取多項措施,全面規范和加強金屬冶煉企業主要負責人及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培訓考核。重點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進一步規范考核方式,提升考試質量。按照 “統一標準、統一題庫、統一證書、教考分離、分級負責”的要求,由本市安全生產考試機構統籌協調落實相關考試點,統一使用全國安全培訓信息管理平臺,實行計算機考試。考試使用國家級題庫,時間為120分鐘,滿分為100分,80分以上為合格。加強考試點工作指導和管理,嚴格按照人員、設備配備標準,指導考試點加強軟硬件設施建設,滿足考試要求。督促考試點嚴格考試紀律,嚴肅違紀處理,確保考試質量。
二是進一步加強培訓行業自律,提升培訓質量。指導本市安全培訓行業自律管理部門,核實、督促相關培訓機構嚴格按照培訓大綱開展培訓,建立培訓檔案,嚴格收費管理,加強師資隊伍建設,不斷提升培訓質量;結合本市金屬冶煉企業實際,指導協調培訓機構組織開展金屬冶煉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培訓,做好培訓班統籌、培訓信息發布、師資培訓等工作。明確具備安全培訓機構條件的金屬冶煉企業,可自主從事該項安全培訓,完成培訓后通過本市安全生產培訓考核系統報名參加考試。無法自主從事該項安全培訓的單位,可聯系有能力開展相關培訓的培訓機構實施培訓。
三是進一步加強行政監督執法,督促落實責任。推動本市各級安全監管部門落實監管責任,加強金屬冶煉企業安全培訓執法檢查,嚴格行政處罰和責任追究。將金屬冶煉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持證情況納入年度安全生產執法計劃和日常執法檢查范圍,在檢查中發現安全生產教育培訓責任落實不到位等情況的,依法責令限期改正并予以行政處罰。對相關培訓機構開展金屬冶煉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培訓活動加強監督檢查,對存在不具備安全培訓條件、未按照培訓大綱組織教學培訓、未建立培訓檔案或者培訓檔案管理不規范等情況的培訓機構,依法責令限期改正并予以行政處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