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制定《加強基層安全生產網格化監管工作實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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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29日,甘肅省安委辦制定下發了《甘肅省加強基層安全生產網格化監管工作實施方案》。
實施方案提出,通過創新新形勢下安全生產監管模式、增強安全生產監管效能,實施基層安全生產網格化監管,打通安全生產監管“最后一公里”,推動安全生產監管工作關口前移、重心下移,緩解基層安全生產監管任務和監管力量之間的突出矛盾,構建全覆蓋、齊抓共管的安全生產工作格局,提升基層安全生產監管工作的精細化、信息化和社會化水平,提升全社會安全生產綜合治理能力。
實施方案明確了將鄉鎮(街道)及以下的安全生產監管區域劃分成若干網格單元,通過加強信息化管理,實現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與網格員的互聯互通、互為補充、有機結合,實現對基層安全生產工作的動態監管、源頭治理和前端處理。到2018年底,初步建成運行高效、覆蓋所有鄉鎮(街道)、村(社區)和監督管理對象的基層安全生產網格化監管體系。
實施方案要求各地要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的要求,認真落實安全生產屬地監管責任,將基層安全生產網格化監管工作納入安全生產工作重要內容,對基層安全生產網格化監管工作進行總體部署。各部門認真落實安全生產行業監管責任,將基層安全生產網格化監管工作納入安全生產工作重要內容,對行業基層安全生產網格化監管工作進行總體部署,并制訂實施方案。協調解決基層安全生產網格化監管工作中遇到的問題。基層安全生產網格化監管工作牽頭部門牽頭編制基層安全生產網格化監管示意圖,明確各網格的網格員、安全監管責任人和聯系負責人。基層安全生產網格化監管工作配合部門確定專人配合牽頭部門編制基層安全生產網格化監管工作實施方案和基層安全生產網格化監管示意圖。按照牽頭部門要求,配合編制《網格手冊》等實用性強的工作規范和標準。網格員主要履行信息員、宣傳員的工作任務。根據《網格手冊》要求,重點面向基層企業、“三小場所”(小商鋪、小作坊、小娛樂場所)、家庭戶等查看非法生產情況并及時報告;協助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安全檢查和執法工作;向監督管理對象送達最新的文件資料;面向監督管理對象和社會公眾積極宣傳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知識等。
實施方案還規定實施步驟。2018年1月至3月是前期準備階段:出臺工作實施方案和相關明確制度措施,明確各網格的網格員、安全監管責任人和聯系負責人,做到網格全覆蓋、制度完善、人員到位、責任明確。2018年3月至6月是經驗探索階段:開展試點創建工作,探索基層安全生產網格化監管工作規范化、長效化的好經驗、好做法。2018年底前是整體推進階段:初步建成運行高效、覆蓋所有鄉鎮(街道)、村(社區)和監督管理對象的基層安全生產網格化監管體系,使單元內每個監督管理對象對應明確的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單元內每個監督管理對象對應明確的網格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