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安全監管局全面開展危險化學品倉儲安全定置管理工作
來源:國家安全監管總局政府網站次瀏覽
為貫徹《上海市危險化學品安全綜合治理實施方案》(滬府辦發〔2017〕25號),推動危險化學品企業落實主體責任,徹底排除本市危險化學品企業倉儲安全隱患,日前,上海市安全監管局印發文件,部署全面開展危險化學品倉儲安全定置管理。重點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在2016年以來危險化學品倉儲經營企業開展定置管理工作基礎上,在生產、經營(經營帶儲存設施的定置管理參照倉儲經營定置管理要求實施)和使用(化工)危險化學品從事化工生產的企業全面開展危險化學品倉儲安全定置管理,并將此項工作作為危險化學品安全綜合治理實施方案的重要內容,推動進一步消除事故隱患,堅決杜絕危險化學品儲存環節的重特大事故發生。
二是指導相關區在全面排摸轄區危險化學品企業倉儲情況基礎上,認真組織企業開展《定置管理手冊》《定置管理圖基本要求》《定置管理規程》等內容的培訓,明確倉儲安全定置管理標準、要求和時限。對危險化學品儲存品種及年動態儲存量進行全面篩選比對,進行實際儲存統計分析;按品種進行分類,依次核定品種的最小儲存量、動態周轉量和最大儲存量,對常用且量大的儲存品種,確定劃定倉間或區域,依次類推最終確定全部危險化學品儲存的倉間(區域)和數量;在統計、篩選、比對、分析基礎上,明晰每個儲存品種的區域、倉間、庫存量、周轉量,編制安全定置管理手冊;制作“安全定置管理看板”,做到作業場所的臺賬、手冊、標簽、MSDS、應急預案等清晰可見;整治庫容庫貌,做到安全標識和警示標志規范清晰,“四牌一圖”內容規范適用,有明顯標識劃出定置儲存區域范圍,庫容、庫貌整潔。
三是鼓勵有條件的企業逐步采用計算機信息配置管理系統,實施對倉儲的動態安全定置管理。通過信息化系統條碼采集或電子標簽進行實時出入庫管理,達到未經辨識的、不在行政許可范圍的、化學性質有禁忌的、超倉間儲存量的、貨物無中文信息標簽的、應急處置方式有沖突的“六不入庫”要求,做到對危險化學品“來源可查詢、去向可追蹤”,全面提升企業倉儲精準化管理能力,實現倉儲安全管理的科學化、規范化和標準化。
四是推動各區建立完善一企一檔,進一步加強對危險化學品企業倉儲的安全監管,依法提高檢查頻次,對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和使用(化工)企業落實危險化學品倉儲安全定置管理等情況進行專項監督檢查。重點對企業危險化學品儲存安全定置管理看板所標注的儲存類別、品名、數量等與實際庫存貨物情況是否保持一致進行核對。對不落實“六個嚴禁”(嚴禁超許可范圍儲存、嚴禁超量存放、嚴禁禁忌物混堆混存混放、嚴禁存放爆炸品、嚴禁存放上海市禁限控目錄的全市禁止品種(化學試劑除外)、嚴禁露天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劇毒物品)的,依法嚴肅予以處罰;對拒不改正的,還將納入上海市社會信用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