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部署2018年安全生產重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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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強化安全監管體制機制創新。深入貫徹落實好《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推進安全生產領域改革發展的意見》和海南省的實施意見,下大力氣推進各項政策和措施落地生根。進一步創新安全監管體制機制,推動開發區、工業園區、港區等功能區健全安全監管機構。進一步完善巡查工作制度,按照“三年全覆蓋”的工作要求,對市縣組織開展新一輪的安全生產巡查。深化放管服改革,所有審批事項納入審批“一張網”,全面推行不見面審批,加強事前服務和事中事后監管。
二是嚴格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堅決執行中央深改組第二次會議審議通過的《地方黨政領導干部安全生產責任制規定》,健全完善“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的安全生產責任體系。堅持“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層層壓實安全生產責任。強化安全生產工作責任目標考核,嚴格實行安全生產“一票否決”。
三是突出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等重點行業領域安全專項整治。在全省開展為期三年的道路交通安全專項整治攻堅戰,推動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化、常態化、社會化,堅決打贏降低道路交通事故攻堅戰,實現我省道路交通事故控制2018年接近全國平均水平、2019年達到全國中上水平、2020年進入全國先進行列。同時繼續深化建筑施工、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非煤礦山、旅游、特種設備、人員密集場所消防等重點行業領域專項整治。緊緊盯住洋浦、東方、澄邁老城、昌江、瓊州海峽等重點區域和車站、機場、港口碼頭等重點部位,有效防范各類安全風險,確保不發生較大社會影響事故,堅決杜絕重特大事故。
四是積極推進城市安全發展。落實中央關于推進城市安全發展的工作部署,研究出臺海南省城市安全發展的實施意見。強化規劃、設計、建設、管理安全風險評估,制定安全發展示范城市評價和管理辦法,推進安全發展示范城市建設,構建系統性、現代化的城市安全保障體系,保障城市運行安全。
五是強化安全生產監管執法。繼續推進“五個一批”執法檢查,嚴厲打擊安全生產領域各類非法違法行為。不斷完善“專業體檢+嚴格執法+責任倒查+媒體曝光”的監管模式,發揮市場機制推動作用,助力安全生產執法檢查。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執法檢查,定期開展執法效果評估,及時糾正執法不嚴格、不到位等問題,促進執法規范化。
六是持續夯實安全生產基礎。強化換屆后各級領導干部安全管理知識培訓,實現對省、市、縣(區)、鄉鎮(街道、社區)和行政村領導干部安全知識培訓全覆蓋,繼續抓好安全監管人員業務輪訓。加強安全生產法治宣傳,提高全民安全意識和法治素養。扎實推進我省安全生產信息化建設,提升信息化工作水平,向科技要監管能力。加快推進洋浦國家級危險化學品救援基地和瓊州海峽海上應急救援基地建設,提高應急處置和事故災難應對能力。
七是強化重點時段安全防范。確保全國“兩會”,博鰲亞洲論壇年會、慶祝海南建省辦經濟特區30周年及改革開放40周年等大型活動期間安全生產形勢平穩,決不能因為安全生產問題導致負面影響。
八實施加強安全監管隊伍建設。開展“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深入推進干部隊伍思想作風和黨風廉政建設,持之以恒反“四風”、轉作風,以“零容忍”態度懲治安全生產領域的腐敗行為。大力加強干部隊伍業務建設,在安全監管職業化專業化上狠下功夫,不斷增強監管執法本領,著力打造一支政治強、業務精、執法嚴、作風硬的安全監管干部隊伍。








